集群中的 SVM 数量

可以在集群中创建的 SVM 数量取决于节点数量以及 LIF 在集群中的配置和使用方式。

集群内允许的最大节点数量取决于平台型号和许可使用的协议。有关集群内节点数量的详细信息,请参见 Hardware Universe(网址为 hwu.netapp.com

下表列出了根据所配置的 LIF 数量建议的集群内 SVM 数量:

协议类型为节点的 SVM 每个集群的节点数量 SVM 配置
1 2 4 6 8 10-24
使用 NFS/CIFS 协议的 SVM:只有一个 LIF,用于数据和管理 125 250 500 750 1000 1000 每个 SVM 都有一个用于数据和管理的活动 IP LIF 和一个为故障转移预留的 IP LIF。
使用 FC/FCoE 协议的 SVM:一个用于数据的 LIF,一个用于管理的 LIF 125 250 250 250 250 不适用 每个 SVM 都在集群的每个节点上有两个 FC/FCoE LIF,并有一个专用于管理的 IP LIF。
使用 iSCSI 协议的 SVM:一个用于数据的 LIF,一个用于管理的 LIF 125 125 165 190 200 不适用 每个 SVM 都在集群的每个节点上有一个 iSCSI LIF,并有一个专用于管理的 IP LIF。

如果集群包含具有 SAN 配置的 SVM,则不应创建带有无限卷的 SVM

带有无限卷的 SVM 可使用的 NAS 集群的节点数不能超过 10 个。

注: 如果集群中具有使用不同协议的 SVM,则集群中的 SVM 数量可能会有所不同。